本報記者 蔣肖斌 蔡夢吟《中國青年報》(2014年10月14日09版)
  《親愛的》劇照,人販子妻子(趙薇飾)與“領養”的兩個孩子
  《親愛的》電影海報
  與《心花路放》的戲謔、《黃金時代》的文藝範兒相比,“十一”期間熱映的陳可辛導演的電影《親愛的》以當下現實社會“打拐”題材為主線,把殘酷進行到底。電影根據一則真實的“打拐”新聞改編,講述了以田文軍為代表的一群父母,在孩子被拐後不懈尋找,和孩子“養母”李紅琴爭奪孩子的糾結故事。孩子找回後,本該是大團圓的結局,卻因為孩子只認“養母”不認親媽,又陷入了一個情與理的困境。
  為此,中國青年報記者專訪了三個與《親愛的》關係密切的人。
  記者鄧飛曾陪伴和幫助電影主人公田文軍的原型彭高峰尋找孩子。他說:“我硬下心腸告訴你,我不同情所謂‘養父母’,沒有買,就沒有拐賣。”心理學家李雪漫在看完電影后說:“如果孩子對‘養父母’有較深感情,強行分離同樣是對孩子的傷害,應允許養父母進行適度探望。”《親愛的》編劇張冀說:“孩子已經把‘養母’當成母親,被救後形同‘二次拐賣’。電影最後我設置了開放式結局,因為真相是複雜的。”
  “必須呼籲‘買拐同罪’”
  《親愛的》基於一個真實的故事:2008年,在深圳開電話超市的彭高峰因為兒子彭文樂被拐走,踏上了漫漫尋子路。2010年9月27日21點,記者鄧飛在微博上貼出彭文樂照片,並寫道:“互聯網能再次創造奇跡嗎?請幫助彭高峰找到他的兒子彭文樂。”這條微博到2011年春節已經被轉發了6000多次。2011年2月,一名看過微博的大學生在回鄉時,偶爾發現一個酷似彭文樂的孩子,連忙打電話給彭高峰。當月25日,彭高峰找到了兒子。
  鄧飛在陪彭高峰去救孩子時,看到孩子的“養母”一直在哭。“我當時心裡也很難受。但理性告訴我,不能同情她。一個孩子被拐賣,打碎的是很多人的命運和幸福,至少直接讓3個家庭痛不欲生——夫妻的小家、雙方父母的家庭。任何人不能把自己的幸福建築在他人的痛苦之上。”鄧飛說。
  作為“網絡打拐”第一人,鄧飛認為,現在打拐的最大困難在於,社會對買孩子的人寬容甚至同情。“輿論會認為沒有孩子也很可憐;法律不能對買孩子的人追究刑事責任;警方在偵辦案件時,無法對買孩子的人予以處罰。”鄧飛說,“我們必須呼籲、推動‘買拐同罪’。只有消除買方市場,才能從根本上遏制拐賣兒童的罪惡。我呼籲相關法律法規的出台。”
  《親愛的》中,一個孩子獲得解救後被送到了福利院,十分思念“養母”李紅琴。李紅琴也希望能得到孩子的撫養權。對此,鄧飛堅決地說:“不能把孩子交給‘養母’,否則就是縱容更多人去買孩子。雖然這對孩子比較殘酷,某種程度上剝奪了孩子的親情,但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。我們只能硬下心腸,斬斷買主的手。”
  鄧飛的設想,是“在相關法律出台之前買了孩子,在國家規定期限內交出孩子,就可以免於刑事責任;如果拒不交出,或繼續買賣,一經查出,就要受到法律的嚴懲”。
  被拐孩子離開“養父母”面臨二次傷害
  彭高峰曾幫助一個家長找到女兒,小姑娘丟的時候不到3歲,被找到後已經7歲,一直不肯認親生父母,哭著要回“老家”。就如同電影里演的,孩子對警察說:“他們(親生父母)是壞人,你們把他們抓起來。”彭文樂在回到父母身邊後,也不止一次地說想念“養母”,還說自己要趕緊長大,攢錢給“養母”用。
  青少年心理學家李春漫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,孩子的認知能力要到6歲後才逐漸發展成型,對人和事能有清晰的記憶和定位。3歲之前的記憶更多是一種感覺和氛圍。電影中孩子被拐的時間恰好是3歲,所以更多認“養母”為母親,甚至不願與親生父母相認。
  李春漫說,找到孩子並非結束,而是開始——需要對孩子進行兩方面的心理治療。一是被拐賣時造成的心理創傷;二是被找回時與“養父母”分離的創傷。“這不僅需要親生父母的配合,如果條件允許,也需要‘養父母’的配合和支持”。
  李春漫說:“從法律角度,孩子是否能與‘養父母’接觸,須由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決定。從心理和情感角度,強行分離,同樣是對孩子的傷害,應允許‘養父母’進行適度探望。給孩子一個過渡期,使孩子在心理上逐漸由與‘養父母’的依戀關係,過渡到與親生父母的依戀關係。”
  李春漫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,孩子被拐後,父母的反應會經歷3個階段:應激期(幾小時到幾天),可能是強烈焦慮,也可能是麻木的;痛苦期(幾周到半年),這是最痛苦的階段,悲傷、憤怒、焦慮、失望、思念……各種情緒交雜;恢復期,此前的情緒仍然存在,但已經逐漸接受現實。李春漫說:“電影中的男主角就卡在了第二階段向第三階段的過渡期。幸好他找到了孩子,否則可能面臨全面崩潰。”
  在以往的新聞報道或者文藝作品中,一般只關註丟失孩子父母的痛苦,而《親愛的》把所謂“養父母”的痛苦也擺到了明處。李紅琴在電影后半部分的催淚效果,一點也不亞於前半部分的田文軍。
  李春漫認為,電影對“養母”形象的刻畫,不再把她簡單地定義為“違法者”,而看到了背後的人性。“對於親生父母而言,失去親生骨肉,那種血脈相連的感覺其他人無法體會。而就‘養父母’家庭而言,失去孩子同樣痛苦,而且痛苦未必比前者小。這取決於這些特殊的父母對孩子傾註的情感與相處的時間。”李春漫說。
  每個人的自省將推動問題的解決
  有觀眾認為,電影至始至終沒有直接出現人販子的形象,是作者放棄了“道德立場”。為此,編劇張冀解釋:“其實《親愛的》的道德立場在開篇就已經擺明。人販子給孩子親人帶來的毀滅性痛苦,在一開始表現得非常明確。但這部電影不想只滿足於簡單的二元對立。”
  張冀稱,這是他近年來遇到的唯一一部可以稱之為“真正的現實題材”的電影。電影中開小店的父親、富裕的母親、卑微的農村婦女、不求上進的律師,這些不同階層的人面對“打拐”時,表現出了不同的態度、觀念和應對方式。
  張冀說:“現實題材最終要回歸到人性。人性在困境中會閃爍出光芒。那個不顧一切尋子的父親,和前妻從誤解到溝通,體現了人性的溫度;為了自己的女兒——雖然法律意義上不是她的女兒——趙薇扮演的農村母親表現出了堅持、奮鬥、母愛,也是人性的光芒。我願意看到不同階層的人們最後達成和解,或者至少看見朝向和解的方向。”
  2011年春節期間,“隨手拍解救乞討兒童”微博僅開博10餘天,就吸引了57萬多名網民參加。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通過微博回應:“我會通過微博和大家保持溝通,歡迎提供拐賣犯罪線索。對每一條線索,公安部打拐辦都會部署核查。”人民日報發表時評:“微博打拐驗證民眾智慧理性。”
  張冀說:“制止拐賣兒童,不僅是政府的事情。政府需要不斷推進相關的法律、制度的完善,但我從藝術的、人道的角度看,每個人的自省、改變,終將推動問題的解決。”  (原標題:《親愛的》:“孩子被拐”的痛與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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